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教材选用管理,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广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审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原则:教材选用必须进行选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未按规定审查批准的教材不得使用。
(二)政治原则:教材选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用教材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错误。
(三)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符合高等教育规律、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标准的要求,涵盖课程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教材内容主次分明、循序渐进,能反映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四)优选原则:选用教材必须坚持质量标准,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五)统一原则:同一教学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二、教材选用要求
(一)教材选用原则上使用正式出版教材,并积极采用国家界定的一类、二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除因教学改革安排、教材建设需要或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内无适用教材可选等特殊原因外,使用教材原则上必须选择国家规划教材或省级规划教材。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上不得使用境外教材。确因专业课程教学需要选用外文教材的,必须选择国内出版社引进版权的外文教材。
(三)教材选用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原则上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不得选用出版年限超过10年的老旧教材。
(四)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连续性,不得因任课教师临时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确因培养方案变更或教材更新等原因更改教材的,需按教材选用程序申请。
(五)部分课程因教学改革需要或无适用正式出版教材可选等原因而使用自编讲义的,必须按教材选用程序申请。未经审核批准的自编讲义,不得进入课堂使用。
(六)教材选用应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杜绝选用包销质劣的教材。
三、教材选用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内设教材审核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等,负责推荐及审核本单位教材选用,对本单位教材选用的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把关。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可按需下设1-3个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分组开展本单位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
(二)教材选用基本程序
1.课程组负责在同类教材中择优遴选,推荐课程选用教材,并对选用教材进行自查。课程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列明选用教材的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获奖或规划级别等信息,并附样书一套及样书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的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提交所在教研室进行初审。
2.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初审工作,需对所选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选用教材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所在单位的教材审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3.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对上报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科学质量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选用教材经教材审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所在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批。
4.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单位教材选用及审核结果进行审批。经教学单位审查通过的教材选用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部。报送材料包括: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使用汇总表》
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文件、签名盖章纸质版文件原件。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审批表必须使用2025年新版,需提供签名盖章纸质版原件【附报审教材封面、版权页的复印件】、报审教材电子扫描件【含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以及自编讲义电子版)
3.教材选用结果报送公函及相应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需提供盖章纸质版原件)
4.公示材料(可提供电子扫描件)
四、教材征订
本次教材征订工作采用线上操作方式,统一安排在学校教材供应商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完成。各教学单位征订教材需先行完成本单位的选用审批流程,通过后方可使用平台进行教材征订。
(一)工作安排
1.课程教材选定及教师用书选订
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材选用审核情况,统一在“新华教材go”的微信小程序或电脑网页版上完成征订教材选定、教师用书选订及单位审核等相关操作。(征订时间及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2.学生用书选订
学生进入微信小程序“通读大中专”,登录后可根据显示的指定教材目录,按自愿原则在平台上完成选订教材的相关操作。(选订时间及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二)审核流程
1.征订审核流程
教材征订审核流程: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指定→教学单位审核→教务部审核。
2.征订教材指定人名单
各教学单位根据开课任务确定征订教材指定人员名单,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征订教材指定人员信息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征订管理人员联系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部。
五、工作时间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提交材料 |
| 6月8日前 |
成立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并按需下设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制定教材选用审核工作方案 |
各教学单位 |
教材选用工作小组(含下设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名单和方案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
| 6月12日前 |
报送本单位开设课程的征订教材指定人员及教材征订管理人员信息 |
各教学单位 |
征订教材指定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教材征订管理人员信息表(电子版) |
| 6月15日前 |
教材管理平台数据设置与导入 |
教材供应商教务部 |
|
| 6月16日-6月22日 |
在教材管理平台上,完成征订教材(含学生教材、教师用书)的线上选定及审核工作 |
教材指定人各教学单位教务部教材供应商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 6月24日 |
征订数据整理及平台调试 |
教材供应商教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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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6月30日 |
在校生网上自主选订教材 |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教材供应商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 6月30日前 |
报送教材选用结果备案材料(除自编讲义电子版外) |
各教学单位 |
报送公函、教材使用汇总表、教材审批表、教材选用公示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
| 7月1日起 |
征订教材的订购及回告处理工作 |
教材供应商各教学单位教材指定人教务部 |
|
| 7月10日前 |
报送自编讲义电子版 |
各教学单位 |
自编讲义电子版、教材使用汇总表(只保留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的电子版 |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教材“凡选必审”原则,所有选用教材(包含过往学期已使用教材)都必须备有样书,提供样书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的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并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2025新版),按教材选用程序进行审核。
(二)根据《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统计要求,本通知所指的国家规划教材或省级规划教材仅限于“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和“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目录中所列教材。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教材选用要求,切实提高国家规划教材和省级规划教材的选用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单位选用教材种数(按教材ISBN书号统计,相同书号视为一种教材)的40%。
(三)为落实课程使用教材的更新换代,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教材选用要求,原则上不得选用出版年限超过10年的老旧教材。
(四)如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外文原版、译著、影印版教材或其他用于教学的教学素材)的,请各教学单位选用往年已上报并经省厅审核通过的西方原版教材目录进行填报。
(五)如选用自编讲义的,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自编讲义(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备案。未经教务部备案的自编讲义,一概不得使用。
联系人:何卫琦 联系电话:020-38457791
校内邮箱:hewq@gtcfla.edu.cn
附件:1.教材使用汇总表(2025新版)
2.教材选用审批表(2025新版)
3.征订教材指定人员信息汇总表
4.教材征订管理人员联系信息表
教务部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