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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级展演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30日 09:46      浏览:

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与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营造 “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 的美育氛围,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级展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学生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

三、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四、活动方案制定(责任分工)

各部门、单位,紧扣展演主题,结合职能与校区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校级展演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覆盖、广参与:

责任部门

核心工作内容

方案制定要求

教务部

统筹协调全校展演工作

负责校级展演整体统筹、方案审核、组织协调与材料汇总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展演工作方案

将大艺展与五四青年节、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

团委

结合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制定展演工作方案

依托学生艺术社团,组织艺术表演、作品创作、节目排练等

组织宣传统战部

结合校园美育文化培育制定展演工作方案

聚焦校园美育文化培育,进行氛围营造、阵地展示、宣传报道等

各教学单位

结合校区特点及学院专业特色制定展演工作方案

立足本单位专业与校区特点,组织学生全员参与艺术实践、作品创作、节目编排,一院一特色

五、工作安排

1.按时报送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将本单位校级展演活动实施方案Word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工作邮箱huangmt@gtcfla.edu.cn。

2.统稿及报送教育厅。教务部统稿,于2026年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3.校级展演。2026年5-7月,各部门、单位按照既定方案开展校级展演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及优秀作品培育工作。

4.省级展演。2026年8—12月,根据教育厅所给指标,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展演。

5.全国汇演。2027年1— 6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紧扣“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活动主题,积极搭建面向人人、广泛参与的艺术展演平台,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

2.强化氛围营造与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做好展示宣传,浓厚校园美育文化氛围,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3.做好评选与成果储备:积极开展院内评选,推出优秀节目、作品、实践工作坊及美育创新成果,做好参加省级展演的各项准备。

4.择优推荐省级展演:待广东省教育厅省级展演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学校将统一组织遴选,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评选。

工作联系人:黄梦婷,联系电话:020-38458865。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教体艺函〔2026〕2号附件艺术

教务部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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