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面向2024级中职生)转段考核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规范考核流程,保障转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责任与考核范围
各二级学院是本学院试点专业转段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须统筹对接本学院对应的对口中职学校,全面监督、指导中职学校落实各项考核要求,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本次转段考核对象为:202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24〕21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且符合202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各学院须严格对照《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名单》(附件),核对本学院对应试点专业、对口中职学校及考核学生范围,不得超范围组织考核。
二、工作时间节点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校内材料报送,保障学校统一完成上级备案、上报工作:
(一)转段考核方案调整(如需)
若学院因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需调整原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含调整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考核标准等),须于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与对口中职学校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中职学校同意公函;
2.与试点班学生充分沟通,保障学生知情权;
3.完成调整方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无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
4.将调整后的方案、中职学校同意公函、学生沟通情况说明、公示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教务部,由学校统一于4月24日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未经上级备案,不得擅自调整考核方案。
(二)招生章程制定与上报
教务部将根据最终已备案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学校2027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面向2024级中职生)的招生章程,于5月18日前经过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将作为2027年转段招生录取的正式依据。
(三)转段考核组织实施
各学院须统筹对口中职学校,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转段考核工作。考核须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总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成绩组成,满分100分,拟录取学生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课程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由我校组织命题,中职学校配合组织实施,考核成绩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我校备案。
(四)考核结果公示与上报
1.考核完成后,须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26年7月25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转段考核工作总结(含中职学段录取人数、参加转段考核人数)报送教务部。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联合对口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部,由学校统一办理上级录取审核备案手续。
三、考核与公示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核。各学院须严把报考资格关,严格审核学生的高考报名资格、中职学籍、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如有要求)等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转段考核。对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须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按规定落实免转段考核政策。
(二)落实公示要求。所有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招生章程等信息,须在学校及中职学校的官方渠道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招生”。
(三)严肃考务纪律。各学院须严格落实考务管理要求,加强考核巡视检查,严肃考试纪律,严防冒名顶替、作弊等违规行为;考核命题、制卷等涉密环节须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签订保密责任书,杜绝失密泄密事件。
(四)加强监督指导。各学院须全程监督对口中职学校的考核实施过程,督促中职学校严格执行上级及我校的工作要求,不得超计划考核、不得违规接收非试点班学生参加考核,如有违规情况须及时上报教务部。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转段考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部沟通。
(二)已通过转段考核拟录取的学生,中职第三学年须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完成中职学业并参加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各学院须配合中职学校做好学生的后续教育与管理工作。
附件: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名单
教务部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