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6〕5号)要求,为确保我校三二分段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制定转段考核方案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对照省厅文件要求,结合对口中职学校实际,牵头制定转段考核方案。方案需明确考核内容、方式、标准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确保符合“教考分离”原则,并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前提交教务部教学教研科审核,教务部教学教研科审核通过后将最终审定版的转段考核方案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进行汇总上报。
(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各二级学院应会同对口中职学校,以五年一体化培养为目标,优化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继续修订中高职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方案需体现校企协同育人特色,并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前提交教务部教学教研科审核,教务部教学教研科审核通过后将最终审定版的转段考核方案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进行汇总上报。
(三)督促中职学校规范招生宣传
各二级学院须主动对接对口中职学校,督促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宣传,确保中职学段招生简章中明确以下内容:
1.高职学段录取条件、转段考核要求;
2.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3.学生学籍管理、转专业及退出机制等政策。
对口中职学校盖章的“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段招生简章(扫描件)”须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由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后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进行上报。
(四)签订合作协议
1.由各二级学院牵头按照“权责明确、互惠共赢、经费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与对口中职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试点培养质量。
2.对口中职学校盖章的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一律不予受理:
(1)中职学校学校未盖公章或者公章为学校相关部门;
(2)协议内容与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存在相抵触地方;
(3)协议不明确、不具体,如未明确合作方式、合作时间、合作专业和招生计划的,未明确合作双方责权利等;
(4)存在其他不合适内容。
3.对口中职学校盖章的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须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由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后统一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李华梅老师。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需组织专班落实试点工作,统筹教学管理、招生衔接和考核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强沟通协作
主动与对口中职学校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同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严禁擅自调整招生计划或考核方案。如需调整,须按省厅程序备案并公示。
(三)强化纪律监督
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诱导学生填报志愿或收取费用,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开。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及方式
1.转段考核方案、人才培养方案: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前由各二级学院报送教务部教学教研科黄莉雅老师。
2.转段考核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务部最终审定版):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由教务部教学教研科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李华梅老师。
3.对口中职学校盖章的招生简章扫描件: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由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后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李华梅老师。
4.对口中职学校盖章的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前由二级学院汇总初审后统一提交给教务部招生科李华梅老师。
(二)联系人及电话
1.教务部教学教研科:黄莉雅老师(转段考核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联系电话:020-38459516,邮箱:hly@gtcfla.edu.cn。
2.教务部招生科:李华梅老师(中职招生简章、合作协议、审定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20-38458158、020-38458086,邮箱:lihm@gtcfla.edu.cn。
附: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改革申请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