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工作,完善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提高实训教学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教学组织管理
1.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训教学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实训前安全教育,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安全教育佐证材料,规范做好实训教学各环节组织实施。
2.实训前或实训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实训计划的,应提前提出计划更改申请,经教务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并自行负责和妥善解决因此引发的相关问题。
3.为保证实训教学质量,要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突出以生产性实训为主的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内容充足、课堂效率高。
4.教师课堂教学准备充分,对教学设备、器材等教学条件做到提前准备,提前熟悉,指导到位,不允许无故脱岗离岗。
5.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要求,合班课中如同时存在应实训和不用实训班级的,不用实训班级学生应根据课表安排正常上课,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或提醒相关任课教师按时上课。
6.实训周期间有外出实训安排的,须参照外出实习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实训周需提交存档的材料
1.各学院于4月3日(周五)前填写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实训安排统计表》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chenmf@gtcfla.edu.cn。
2.实训周开始前一周,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排课管理-实训课信息录入”录入实训课程相关信息(实训项目编号统一按“班级代码+年份+项目序号”自编)并提交至教务部审核,同时填报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实训周课表(附件2)和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实训周见习教学课表(附件3),将实训方案、附件2、附件3及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henmf@gtcfla.edu.cn。
3.实训周结束后,二级学院应及时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做好实训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结束一周内报实训周总结材料(只需电子版,内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所取得的成绩或成果等)。实训周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由二级学院自存,教务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检查相关材料留存情况。
联系人:陈媚凤,联系电话:020-38457600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实训安排统计表
2.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实训周课表
3.2026年春季学期XX学院实训周见习教学课表
4.实训前安全教育佐证材料
教务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