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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4日 09:41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主要包括两类招生培养改革:

(一)普通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另行通知)。

(二)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普通自主招生

1.仅限2025年已开展普通自主招生(不含现代学徒制)的学院、专业可申请2026年继续开展。

2.严格控制招生规模:2026年申报自主招生总计划不得超过2025年总计划。其中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不得超过500人。

3.招生专业须为已备案的3年制专业,并在教育部平台申请2026年招生。

(二)中高职贯通培养

1.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限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等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已备案5年制专业。2026年原则上不新增上述领域外的试点专业。

2.三二分段:

(1)应与对口中职学校联合申报,共同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2)高职专业须为已备案的2年制专业,中职专业须为已备案的3年制专业,且原则上属同一专业大类。

(3)每所中职学校的每个专业仅能对口一个高职专业(可对口多所高校的同一专业)。

(4)试点规模原则上应占学校2026年普通高职招生计划的15%以上。

(5)2025年转段计划完成率<50%的专业点不得申报。对于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计划总体完成率≧50%但<70%的学院,适当减少该学院2026年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推荐限额。

(三)共性要求

1.“三二分段”试点学院要落实协同育人要求,牵头研制和实施五年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监督指导和质量评估,做好试点教学管理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要求,重构试点专业试点班中职学段课程体系;针对通过试点转段考核的学生,可不再组织开展实习,协同试点学院探索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开设高职学段学习先行课程,做好学生高职入读前的教育和管理。

2.申报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条件,经科学论证。

3.严格落实招生纪律,严禁违规宣传、虚假承诺、有偿招生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广东省教育厅申报通知》及附件指南,对照条件进行论证(由教务部发送到各二级学院校内邮箱)。

(二)拟申报的学院,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普通自主招生:

《2026年高职院校普通自主招生申请汇总表》(附1-1)(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2.中高职贯通培养:

(1)《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改革申请汇总表》(附2-1)(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2)《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改革申请汇总表》(附2-2)(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3)《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情况表》(附2-3)(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4)《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情况表》(附2-4)(盖章扫描件+电子版)

(5)市县属中职学校所属地市教育局同意试点公函(盖章扫描件,其他中职学校不需要提供)

(6)技工院校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所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试点公函(盖章扫描件,其他中职学校不需要提供)

(7)对口中职学校同意试点公函(应包括合作方式、合作时间、合作专业和招生计划等内容,所有试点中职学校均需要提供,盖章扫描件)

(三)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教务部,由教务部进行材料审核汇总及计划调整,并按规定统一报送省教育厅。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二)涉及与中职学校、企业合作的项目,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议权责清晰。

(三)中职学校招生章程、简章等须明确学生录取、培养、转段、收费等关键信息,保障学生知情权。

五、联系方式

教务部联系人:李华梅老师,电话:020-38458158

邮箱:lihm@gtcfl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6年高职院校普通自主招生申请汇总表》(附1-1)

3.《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改革申请汇总表》(附2-1)

4.《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改革申请汇总表》(附2-2)

5.《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情况表》(附2-3)

6.《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中职学段招生情况表》(附2-4)

教务部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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