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类型
学校2026年专本协同育人试点项目为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简称“3+2”)。
二、试点专业范围
(一)2025年已开展“3+2”试点且和本科院校协商一致并符合省教育厅通知相关要求的专业点(表演艺术、商务英语、艺术设计、商务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玉器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技术),可申请继续开展试点。
(二)其他省级以上专业(见附件3),与本科院校协商一致并符合教育厅通知相关要求的专业点,可积极申请“3+2”新试点专业点。
(三)优先支持有关高校在战略性产业集群和“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振兴”等相关专业领域开展试点。
(四)每校每个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试点规模不得高于50人,其他每个专业试点规模不得高于100人。原则上2025年未完成试点招生计划的试点专业2026年不得开展试点。2024年以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专业不得开展试点:1.“3+2”试点学生复学或转段考核出现重大问题的专业;2.现代学徒制或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或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存在重大问题的专业。未通过验收的省一类或二类品牌专业不得开展试点。
(五)每所高职院校每个专业每种类型仅能对接一所本科高校的一个专业开展试点。专业点指的是申请表中的一行,即:A高职院校的B专业对口C本科高校的D专业为一个专业点。
三、试点项目要求
1.试点本科高校应与对口高职院校联合制定“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简称“3+2”)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培养方案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和细化转段考核要求。
2.试点高职院校以“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的名义,通过广东省夏季高考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开展招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
3.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对口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4.已录取的试点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因入伍或生病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仍与对口本科高校开展试点且复学后不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经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可转入相应年份实验班继续学习;如该专业没有开展试点或复学后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可按国家、省和学校规定转入试点高职院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5.“3+2”试点高校要按照“学什么、考什么”“难度适宜”原则,立足学生学业基础,做好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稳妥有序开展转段考核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2025年已试点专业提交以下材料:(1)试点工作方案;(2)试点总结报告(word电子版);(3)申请汇总表(附件2,盖章pdf扫描件,Excel电子版);(4)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5)双方合作协议(盖章pdf扫描件);(6)对口本科高校同意试点公函(应包括合作方式、合作时间、合作专业和招生计划等内容,所有本科高校均需要提供,盖章扫描件)。
2.2026年新增试点专业提交以下材料:(1)试点工作方案;(2)申请汇总表(附件2,盖章pdf扫描件,Excel电子版);(3)双方合作协议(盖章pdf扫描件);(4)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电子版);(5)对口本科高校同意试点公函(应包括合作方式、合作时间、合作专业和招生计划等内容,所有本科高校均需要提供,盖章扫描件)。
3.2025年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部;联系人:黄莉雅,hly@gtcfla.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另行发布)
2.2026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申请汇总表
3.省级以上专业列表(符合新增专业条件的专业)
教务部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