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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11月22日 08:20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粤外艺职院教〔2024〕164号)等文件精神,启动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二级学院转出和接收转入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均不超过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

(二)公开公平原则。学生转专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报教务部审批后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向全校公示。

(三)集中办理原则。各学院集中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转出为2025年125日前,转入为2025年1219日前。超过规定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我校学籍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达到转入专业的入学最低录取分数线;

2.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3.入学以来没有转专业的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包括: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培养学生等;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段学生、三二分段学生、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含现代学徒制学生)等;

3.不同的培养层次、招生类别、学制和学习形式的;

4.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5.其它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三)以下特殊情况,不受录取分数等因素限制,可以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疾病需转专业者,必须由学校指定的省级三甲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确有与要求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中学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含)相关专业奖励的,可申请转同一校区同一学院其他专业学习;

3.退役后复学学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申请转入新专业的,可以不受专业门槛、录取分数、学科等限制,学校优先考虑;

4.学生休学、申请保留学籍后复学,因学校对应年级已无原来所学专业的,可申请转入同专业类、同一层次相近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的报名规则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报一个拟转入专业志愿。

(二)“3+证书”招生的学生需具备转入专业录取时所需证书。

(三)根据招生文件规定,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专业不接受其他专业学生转入就读。

(四)鉴于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特殊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该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到其他专业就读。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一)工作程序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征集转专业资源。二级学院统计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报学校教务部审核后向全校公布。

2.学生提交申请。有转专业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附件4),交转出学院(未成年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应有其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意见)。

3.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统计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数据信息,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签署审核结果和结论性意见。

各转出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转出学生申请送达转入学院,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并将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至教务部学籍科。

4.转入学院考核。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按照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其他考核材料(包括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会议纪要)一起报送教务部。

5.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部汇总、审查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通报校长办公会。名单经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6.办理转专业手续。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部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的交接,做好教学安排、宿舍调整及其他后续工作。

(二)日程安排

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报送材料

2025年11月21日-11月26日

征集转专业资源、制定考核方案

二级学院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

2.转专业考核方案。

纸质档和电子档交教务部白国靖老师。

2025年11月27日

公布转专业资源及选拔方案

教务部


2025年11月26-12月5日

学生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交所在学院

二级学院


2025年12月5-8日

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数据信息,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签署审核结果和结论性意见。

转出学院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审核结果汇总表》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档(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档(盖学院公章)交教务部白国靖老师

2025年12月9-10日

各二级学院到行政楼402领取《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及其他佐证材料。

教务部


2025年12月10-19日

按照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转入学院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及考核材料(包括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会议纪要等)交教务部白国靖老师。

2025年12月22日-26日

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

教务部


2025年

12月29日前

校长办公会上报告转专业情况

教务部


2025年

12月31日前

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部


2026年

1月14日前

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级学院

学生

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的交接及其他后续工作。

五、转专业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并结合专业师资、实训条件、宿舍容量等资源确定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二)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转专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方式和流程。转专业考核方案须经专业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教务部审批。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建议学生充分听取专业教师的意见,对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四)各学院应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转专业工作由教务部统一协调安排,咨询电话:020-38457167,联系人:白老师。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资源统计表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各类招生专业最低录取分

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核准备案表

5.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审核结果汇总表

6.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学生转专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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