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表编排工作。《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规定》(粤外艺职院〔2017〕312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23年修订)(粤外艺职院教〔2023〕247号)等要求,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在本学期末按时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编排原则
(一)总体原则
各校区排课工作应严格遵循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教学安排规范有序。
(二)具体原则
1.校内兼课工作量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兼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外艺职院人〔2022〕178号)执行。其中,二级学院(部)领导每周平均兼课原则上不超过6标准课时,其他管理及教辅人员每周平均兼课不超过4标准课时。
2.高职专业教学任务安排与课程表编制,由所属二级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组织,并在教务部统一协调下实施。
3.全校公共体育类课程由体育工作部统筹开设,并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的安排、使用与维护;全校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开设。
4.各校区本科班的所有课程由学生所属学院负责编排。
二、课程表编排工作安排
1.课程表编制应严格遵循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已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开课部门下达,如涉及人才培养相关数据(如开课部门、实训周安排等)变更,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教务部相关科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2.同年级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课程名称与属性相同)可安排合班上课;不同专业同一模块课程,开课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合班。原则上,不同培养层次的课程不得合班上课。个别必修课程确需合班的,须提前与教务部沟通协调。
3.各教学单位应在专业拓展课选课结束后,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选课数据完成合班操作,合班过程须在系统内完成。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拆班授课,如因教学实际需要确需拆班的,须报教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4.各教学单位应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排课前期教学任务维护工作(公共课开课部门须于12月5日前完成),具体包括安排好各类课程(包括综合实践类课程)的任课教师、起始周、合拆班、分组等相关数据。为便于后续网上评教和成绩录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须同步完成教务系统教师工号(如有多个工号,统一按最新工号录入)、场地信息的录入。
5.请各教学单位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管理—手动排课”模块进行课程表编制。排课应遵循学校统一设定的上课时段,合理安排线下教学课程,确保全周各时段均匀排布,每日各时段均安排适当比例的专业课程。同一教师同一时段排课不得超过3门,全校范围周一下午不安排课程。具体排课要求详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课程表编排规定》(教学管理分册P16)。
工作安排 |
时间 |
周次 |
负责部门 |
教学任务下达及录入 |
11月19日—12月15日(公共课任务12月5日前完成) |
第12-15周 |
各教学单位 |
体育课任务和课表编排 |
11月19日—12月8日 |
第12-14周 |
体育工作部 |
公共课课表编排 |
12月15日—12月26日 |
第16-17周 |
教务部 |
专业课课表编排 |
12月29日—2026年1月13日 |
第18-20周 |
各教学单位、教务部 |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整体教学场地资源有限,各类教室在课程表编制过程中应实行统筹调配与共享使用。
2.各二级学院应优先安排公共类课程的教学任务。
3.开课部门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学任务及班级课表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漏排、错排情况。
4.教材选订工作须与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同步开展。
各教学单位请参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开课计划任务表》开展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编排工作。在使用教务系统排课的过程如对排课工作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林君,联系电话:020-38457791,E-mail: linjun@gtcfla.edu.cn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开课任务表
教务部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