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全国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暨美育类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的通知》要求,经教务部组织、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荐以下3个项目参评全国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暨美育类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现将拟推荐项目公示如下:
全国示范性学生艺术团 |
序号 |
艺术团名称 |
1 |
岭南舞燕艺术团 |
2 |
逸轩书画社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 |
序号 |
传承项目 |
1 |
广州玉雕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教务部如实反映,任何人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教务部
受理邮箱:jiary@gtcfla.edu.cn
受理电话:020-38457167
教务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