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十九、二十周(2018年1月8日-18日)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修课程与考查课程在第十九周随堂考核。
2、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安排在1月13日-15日进行;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在1月16日-18日进行,各二级学院于1月10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liuxiao@gtcfla.net)。
3、请各教学秘书收集好所在部门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科试卷,于第十五周星期三(2017年12月13日)前把电子版及打印版的试卷、试卷上交明细表交教务处(shijuan@gtcfla.net)。公共课程由教务处制卷,专业课课程由教务处协调制卷。
4、本学期重修课程与下一年级的相同课程同时考试。
5、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考试考风考纪宣传工作,在考试前召开教师监考培训会议,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
6、期末考试中闭卷考试应该安排2名或2名以上老师监考(60名以内(含60)考生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教师;60名考生以上的考场,每增加30名考生,需相应增加一名监考教师)。
7、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任课教师须在所教课程考试结束后5天内报送该门课程的成绩。教学秘书收齐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的纸质版成绩进行备案,并将收集的情况向教务处汇报。
附件:1、试题上交明细表填写样式
2、成绩上交明细表填写样式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